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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街新水坑村水濂大道绿化美化及村内部分建筑物外立面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5-04-21 10:22

经批准,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大龙街新水坑村水濂大道绿化美化及村内部分建筑物外立面提升工程现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大龙街新水坑村水濂大道绿化美化及村内部分建筑物外立面提升工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20-392692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17326903

设计单位: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如有):   /   

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020-39269291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龙街新水坑村水濂大道绿化美化及村内部分建筑物外立面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主要工程量:安装金属格栅63.20 m²、安装墙面装饰板548.03 m²、制作安装永久性围栏401m、栽植火山榕1676株等

2.承包内容及规模: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全套施工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龙街新水坑村水濂大道绿化美化及村内部分建筑物外立面提升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发包价:人民币2982142.56(最终以结算评审金额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图纸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时间要求:具体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完工期 30个日历天。

五、招标公告时间:从202504 21日时00分至202504232359分。

注:招标公告在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如发包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招标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登记截止之日起)。

六、本项目公告修改补充在广东宏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hongjin.com/发布。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2.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需包含“建筑施工”。

3.承包意向人已进入《邀请企业名单》中

4.承包意向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详见附件1)。

6.承包意向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者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小额项目负责人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http://credit.gz.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上骑缝章,于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内递交文件并参与摇珠会,未派人员到场递交资料及参与摇珠会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时间、地点

1.摇珠签到、递交资料时间:20254 24 14:30分至20254 24 15:00分。

2.摇珠时间:2025年4 24 1500分。

3.递交投标时间及摇珠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1号办公楼一楼竞投室)。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1.本项目选取承包人的方式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2.由承包意向人代表随机抽取自己单位身份代号,签名确认。

3.发包人根据随机抽取排序,依次选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如果参加本次摇珠的单位不足三家,则取消本次摇珠,发包人另行重启相关流程。

十、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和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39269291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

、发包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附件: 1、承包意向承诺函

2、《邀请企业名单》


附件1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发包人发布的龙街新水坑村水濂大道绿化美化及村内部分建筑物外立面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发包人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招标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登记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招标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招标资格,不向发包人、监督部门、招标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5.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6.本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

7.本公司认真研究了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8.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9.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本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承诺函的具体内容由发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承包意向人:

                                                                                2025      


附件2

《邀请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鸿胜建设有限公司

2

广东泰山建设有限公司

3

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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